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创建 | 深化“四圈四同” 共护绿水青山
湿地是全球重要生态系统之一,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固碳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对维护我国生态、粮食、水资源、生物安全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具有重要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今年6月1日起,我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
6月2日,壤塘县人民法院以《湿地保护法》实施宣传为切入点,开展“深化‘四圈四同’共护绿水青山”宣传活动,提倡农牧民群众积极践行绿色环保的生活理念,促进全社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丽中国。
活动设置法规政策咨询、悬挂横幅、发放环境保护双语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法官以审结的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件为基础向群众现场说法,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提问50余人次。向群众全面展示了壤塘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成果,号召广大群众以实际行动共建美丽清洁世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界共同参与,共建共治。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广大群众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新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
壤塘县人民法院将全力扛起保护生态的政治责任,持续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让美丽壤塘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清新,为建设“美丽幸福壤巴拉家园”和“川甘青结合部区域强县”护航!
编辑:余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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