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追授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四级高级警长赵晓冬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赵晓冬,男,汉族,江苏铜山人,197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6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历任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法警、一级警长、四级高级警长。2022年5月13日,在驻村扶贫抗疫工作一线突发疾病因公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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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冬同志从警26年来,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忠诚党的事业,勤勉履职尽责,苦练警务技能,提升实战能力,积极参加安徽法院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出色完成司法警务保障任务。他心系群众、敢于斗争,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两次勇斗行凶歹徒,弘扬社会正气。他带头发挥党员先锋表率作用,主动报名参加防汛抢险突击队,日夜坚守在守坝护堤一线。他服务大局、担当作为,先后两次担任驻村扶贫第一书记,扑下身子和乡亲想在一起、干在一处,带领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经济,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
2021年6月,赵晓冬同志被选派至凤台县杨村镇前圩村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2022年3月凤台县新冠疫情发生以来,赵晓冬同志闻令而动,带领村“两委”班子在疫情防控最前沿连续奋战近50日,认真完成封闭管理、核酸检测、流调溯源、人员排查等工作。他以身作则、冲锋在前,主动承担夜间值守、核酸复检、物资保障等险重任务。在当地疫情形势逐步好转的情况下,赵晓冬同志又带领工作队队员对全村980余户3065人开展防返贫入户排查,建账列项精准到位,努力工作直到生命最后一刻。
决定指出,赵晓冬同志忠诚履职、无私奉献,是人民法院服务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涌现的先进典型,是用生命坚守初心使命的优秀共产党员,是广大法院干警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学习模范。
决定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院干警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赵晓冬同志为榜样,拼搏进取、扎实工作、争当先锋,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