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是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本真正关乎老百姓生活的百科全书。5月28日是民法典颁布一周年。
“九寨沟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推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系列微视频,每期为大家讲解一个知识点。
本期内容:婚姻冷静期
本周普法值日生:薛槐淑
本期知识点:《民法典》规定: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保护家庭关系稳定增加离婚冷静期
婚姻家庭编共5章、79条。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结合社会发展需要,民法典以原有婚姻法、收养法为基础,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修改完善了部分规定,并增加了新的规定。
实践中,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为此,民法典规定了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针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久调不判”问题,增加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还吸收了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规范了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之诉。
编辑:余雪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