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茂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传达十二届州委常委会第11次(扩大)会议、州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和十三届茂县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会议指出,《条例》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学懂《条例》内涵。深刻认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州、县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吃透《条例》内容,入脑入心。
二要明确方向,弄通《条例》要义。准确理解《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和目的,认真分析查找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厘清请示报告“清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把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渗透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
三要认真执行,做实《条例》要求。严格执行《条例》,无论身处哪个岗位、任何职务,遇到重大事情都要积极主动请示报告。把《条例》与自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请示报告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高质效能动履责,不折不扣地执行和落实。
与会同志围绕《条例》谈体会,讲感受,一致表示:《条例》为广大党员干部请示报告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全党行动一致具有重大意义。作为检察干警,将把遵守规则作为落实的行动标尺,往实里做、往深里钻、往长久干,不折不扣落实《条例》要求。
会议组织观看了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警示教育片。知敬畏,方能行有止、为有成。通过学习,与会干警更加深刻领会到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的重要意义,认真对照“十个严禁”检视自身,认真反思,时刻绷紧法纪、道德、规矩“三根弦”,脚踏实地、立足本职,时刻牢记责任使命,努力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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