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理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决策、科学谋划、主动作为,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呷尔玛、马丽萍、许玥、罗鸣等同志组成的专案组办理了我州建州以来第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他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圆满完成了该案的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任务,使这起复杂的涉黑专案得以顺利诉讼,为我州扫黑除恶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组建最佳队伍
理县人民检察院在受理审查起诉后,检察长呷尔玛带头办案,挑选精兵强将,组建了由检察长呷尔玛任组长、副检察长马丽萍任副组长,许玥、罗鸣、金燕、郑柏梅、崔明珠、代春丽、陈柏璇、卫晶、谢华东等同志组成的专案组。从业务骨干到技术精英,为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提供了最佳的团队保障。
提前介入 引导侦查
在提前介入侦查期间,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补充侦查提纲,提出13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形成20本补充侦查卷,相继攻克了组织特征、经济特征、危害特征不明显等诸多问题,顺利引导侦查方向,为高质量指控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
认真核实、精准认定 打击犯罪不枉不纵
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的8种罪名,根据嫌疑人行为及犯罪构成要件,依法对寻衅滋事,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高利转贷,骗取贷款等6种罪名予认定,1件诈骗罪、1件强奸罪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材料时,发现陈波还有容留他人吸毒犯罪事实,予以追漏,故增诉陈波容留他人吸毒罪。专案组的检察官细致审查案卷材料,从证据的“蛛丝马迹”中发现了漏犯线索从而追诉涉案人员1人,切实做到了打击犯罪不枉不纵。
释法说理 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
审查起诉阶段,注重在讯问中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提起公诉前有9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签订具结书。
周密安排 扎实备战庭审
庭审前,专案组共计审查卷宗109卷、审讯光盘50余盘,讯问犯罪嫌疑人50余人次,特别是针对构成黑社会组织的“四个特征”、组织犯罪与个人犯罪等争议集中问题提前作好应对,制作了近5万余字的讯问提纲、举证提纲、质证提纲、答辩提纲,近4000多页证据展示ppt及各类表格为庭审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做好配合、合理分工 7天出色完成庭审任务
在庭审中,专案组成员还结合每个公诉成员的特点进行了庭审分工,由统筹能力强、法律功底深厚的呷尔玛检察长负责庭审过程的整体把控并宣读起诉书、发表公诉意见。由反应迅速、逻辑思维灵敏的马丽萍、许玥、罗鸣负责质证和答辩, 7天的庭审中,专案组公诉人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揭露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针对辩护人提出的各种辩护意见有理、有力、有节地进行应对,此案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只敢打敢拼的队伍吧!
专案组组长、员额检察官——呷尔玛
专案组组长呷尔玛检察长始终将办案任务放在首位,组织、领导案件办理,统筹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在办理全州首例涉黑集团案件陈波等18人涉黑犯罪集团案件时他的妻子因尿毒症需要每周到医院进行3次血液透析,为了多花时间办理好此案,呷尔玛检察长多次对妻子爽约让妻子独自到医院进行血液透析。
专案组副组长、员额检察官——马丽萍
在办理陈波等18人涉黑犯罪集团案件期间,马丽萍副检察长已54岁临近退休但干劲不减,为办好此案自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克服眼疾,常常在办公室加班阅卷到深夜;八十多岁的母亲因突发脑出血住院,为按计划准时完成讯问任务,没能赶回都江堰照顾;多次带领办案组成员到九寨沟开展工作,期间克服近400公里的长途颠簸和严重的高原反应等困难。
专案组员额检察官——许玥
在办理陈波等18人涉黑犯罪集团案件期间,许玥发现陈波还有容留他人吸毒犯罪事实,对该罪予以追漏。长期的加班、阅卷使得职业病肩周炎在此时复发,为保证办案进度,她边治疗边工作。办案期间许玥的母亲因突发脑出血住院,她也没能第一时间赶回照顾,直到母亲病情加重陷入昏迷,她才赶回家中,在安排好母亲手术后,又急匆匆赶回了单位继续推进案件工作。
专案组员额检察官——罗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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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陈波等18人涉黑犯罪集团案件中,审查起诉期间,形成阅卷笔录5本300多页;庭审期间,凭借自身过硬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公诉出庭经验,取得良好出庭效果。罗鸣同志还坚持带病参与案件办理,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才挤出时间去医院做手术,身体还在术后恢复期又投入到庭审准备中。
检察官助理——崔明珠
崔明珠同志在参与办理陈波等18人涉黑犯罪集团案件期间,克服1岁多的孩子远在成都无法照顾的困难,参与了案件的提前介入侦查和审查起诉工作,协助员额检察官办案,负责案件文书制作和部分个案的案件审查等工作。
检察官助理——金燕
金燕同志在辅助办理陈波等18人涉黑犯罪集团案件期间,正处于孕期,孕期反应极大,但她克服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不良反映,全程参与了案件办理。辅助员额检察官办案,负责案件文书制作,部分个案庭审材料准备、证据展示的ppt制作及举证,办案组总结性材料撰写等工作。
检察官助理——郑柏梅
郑柏梅同志在辅助办理陈波等18人涉黑犯罪集团案件期间,辅助员额检察官办案,负责汇总撰写公诉意见书,前后6次修改完善公诉意见书,全面梳理、举证黑社会性质案件的经济特征。
检察官助理——代春丽
代春丽同志在辅助办理陈波等18人涉黑犯罪集团案件期间,协助员额检察官办案,负责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文书制作,整理个案的审查报告,起诉书的校对等工作。
检察官助理——陈柏璇
陈柏璇同志在辅助办理陈波等18人涉黑犯罪集团案件期间,负责草拟法律文书、工作文书,讯问嫌疑人等工作。并协助技术人员制作举证质证PPT等庭前材料,撰写扫黑除恶相关材料40余篇。
技术团队:谢华东,卫晶
在办理陈波等18人涉黑犯罪集团案件中,谢华东和卫晶同志提供了庭审期间的多媒体示证质证的相关技术保障,并参与制作两千多页案件PPT,完美完成了举证质证的相关工作。
(理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