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人民法院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做到教育整顿与审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近日,民事审判庭借助微信小程序“四川微法院”线上审结了一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从立案到当庭给付案结事了仅用时4天,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高效化解矛盾、简化审判程序、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工作作风,获得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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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原告济南哥是一名货车司机,2月26日从山东济南出发,将被告金川哥通过网络平台订购的一台三轮吊车运往四川阿坝州金川县。到达金川后,被告金川哥仔细查看了吊车,称与自己订购的不是同一型号,功能不齐备,遂拒绝收货。原告济南哥赶紧与厂家取得联系,三方协商几日,你来我往、唇枪舌战,最终无果。原告济南哥懵了,满山遍野的梨花美景他都无暇欣赏,从济南到金川1978公里的日夜兼程,愈发让这位山东大汉感到委屈。举目无亲之地,济南哥想到了还有人民法院可以为自己伸张正义,遂一纸诉状将被告金川哥和厂家一并起诉到了法院。
办理经过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各方当事人。在了解到原告和车辆生产厂家均远在山东济南后,提出了可以通过“云上法庭”组织各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协调,权衡利弊,讲法律讲道理,促成三方当事人达成初步解决方案,由被告金川哥支付原告济南哥货物运输费及产生的其他费用共计8000元,被告车辆生产厂家不再履行支付义务。
审理结果
经过十几分钟的线上协商,原、被告双方确认调解方案后,被告金川哥当着法官的面爽快地向原告济南哥转账支付8000元。至此,案件成功办结。金川县人民法院始终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立足本职一心为民,切实转变作风办实事,为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