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庭和人民调解互联互动解纷止争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是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小金法院立足县情一直致力于探索诉源治理实质化的新举措,切实履行法院在诉源治理实质化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是案件繁简分流,在立案审查阶段通过认真审查起诉状、证据、询问当事人等方法,对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或不属于该院管辖的案件及时释明,帮助当事人明确救济途径。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导入诉前调解程序委派人民调解组织予以调处。如若当事人不同意,则快速导入速裁团队,由速裁法官进行调处。未能分入速裁的案件,及时分流实行繁案精审。
二是发挥基层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借助“法官工作室”、“便民联系点”“法律七进”,积极参与县委、政府主导的乡村治理工作,按照法庭辖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构建诉调对接机制,依法开展纠纷化解的引领、推动和保障工作。通过个案辅导等方式对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培训12次。
自开展诉源治理实质化以来,小金法院通过案件繁简分流程序开展诉前调解24件,调解成功18件,调解成功率75%。司法确认15件,依托法官工作室指导人民调解8件。
编辑: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