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服务民营经济文件精神,贯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推动金川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6月4日,金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联席会,金川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苏拉让波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沂出席会议,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以及县域内部分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金川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利程就组织召开本次联席会的意义和目的向与会人员作出说明,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就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的方式和内容做了详细介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各自工作角度出发,就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的开展方式、具体内容、实施步骤、活动要求等事项进行了交流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会民营企业家代表就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并就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畅所欲言。
金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沂表示,金川县检察院将切实贯彻落实此次联系会议精神,从以下四点做好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二是加强协调沟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是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司法;四是提升检察服务民营经济实效。
金川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苏拉让波指出:此次联席会实现了我县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的良好的开端,体现了我县多部门齐头并进积极为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的良好态势,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大力弘扬我县民营企业诚信、拼搏、责任担当的企业精神,帮助企业在合法合规经营中提高竞争能力。
苏拉让波部长还对金川县检察院下一步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立足检察职能,在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上提升检察履职能力;二是要着力营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法治新环境;三是要精准把握民营企业法律需求和实际困难,帮助企业依法经营;四是要加强与民营企业及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点、线、面”服务平外,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会上,金川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管局会签了《金川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金川县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的意见》。
下一步,金川县检察院将以此次联席会议为契机,以创新、务实的精神抓好法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各项工作,落实好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各项措施,努力为金川县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