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六一”, 《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来
5月31日和6月1日,金川检察院未检干警一行5人,前往东方红小学参加“六一”庆典仪式,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主题“法治进校园”活动。
活动现场,未检检察官向家长和同学们详细介绍了“两法”有关内容,并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家长问题等方式,向各位家长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知识,引导家长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孩子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并就青少年学生可能存在“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形进行了分析,同时,结合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向大家讲解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常见的刑法罪名。未检干警廖学姚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现场向学生和家长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孩子们明白家长、学校和司法机关是他们的“保护神”,受到侵害要大声说出来,及时寻求保护。
“这位家长,您看看,未成年人保护法六月一日正式实施,明确了社会、学校、家庭及国家相关部门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责任义务,让未成年人学会怎样保护自己。”未检检察官热情的递上宣传册。
“现在小孩子不好管教,这个法律好,我带回去和孩子好好学习学习。。。。。”家长笑着将宣传册揣进了包包里。
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是亿万家庭情之所依,是检察机关心之所向,是社会主义路之所系,是民族未来运之所托。金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用“检察蓝”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晴空万里。
编辑:余雪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