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 共谱法治之歌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6月4日,金川县司法局联合县委宣传部、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等部门,在金川县广场开展了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紧扣“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倡导绿色文明生活习惯,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推动形成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社会风尚。
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宣传展台,悬挂横幅、知识挂图,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方式扩大宣传效果,共发放了《民法典》《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宣传册500余份、相关法律法规1000余份、法治宣传用品100余份,现场答疑10余人次。
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主动参与爱护地球、保护环境的法治意识,营造了“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环保氛围”。
编辑:余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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