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公安局
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公安特巡警工作需要,经马尔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由马尔康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6名(限男性)。
(二)招聘职位。不限,由马尔康市公安局统一安排。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2.户籍不限,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能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3.大专及以上文凭;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身高1.68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
5.政治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招考条件。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 2021年11月10日。
(二)报名地点。马尔康市公安局政工室(马尔康市马尔康镇绕城路110号),具体咨询泽警官(18990430080)。
(三)报名所需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现场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马尔康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由马尔康市公安局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含政治审查),经初审合格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五、考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以公安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9日;笔试地点:马尔康市公安局六楼会议室。
(二)体能测试。实行百分制,严格参照《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试行)》执行,考核项目:2000米跑、引体向上、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各占25分。体测时间:2021年11月22日;体测地点:阿坝州全民健身中心田径场。
(三)加分。参考人员属以下身份的,笔试成绩加5分。退役军人、警察家属(配偶及子女)、扶贫对象、9+3毕业生、警察院校毕业生,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依据考生笔试成绩和体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考人数1:2的比列确定。面试时间:2021年11月25日;面试地点:马尔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会议室。
(五)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测成绩×30%+面试成绩×20%,共计10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试用与聘用
(一)体检。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中确定体检人选,由马尔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考生在县(市)级以上医院体检。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考人数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试用。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对政治审查、考试成绩、体检都符合要求的考生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须参加岗前培训,其间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试用期满,由马尔康市公安局对试用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不合格不予聘用,评价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七、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中共马尔康市委办、马尔康市人民政府办《关于规范马尔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薪酬、保险、假期等待遇。
八、招聘注意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在马尔康市公安局公告栏及“平安马尔康”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四)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过程中,招聘工作小组须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坚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837-2822441
监督电话:0837-2822439
九、本公告由马尔康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马尔康市公安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