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自古以来的一种婚嫁风俗,但因给付彩礼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彩礼是以双方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恋爱中,男女双方给付彩礼,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若最终未能缔结婚姻,或缔结后又因矛盾纠纷导致婚姻关系无法持续的,彩礼的处置就成了男女双方关注的问题。
彩礼什么情形下可以退还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65账号投注被限制_中文365bet_365体育官网登录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群众办实事。近日,成功化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当场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陶某与郭某自由恋爱,于2022年4月26日按照民间习俗举行订婚仪式并交付了彩礼。订婚后陶某与郭某因性格不合,双方决定分手,陶某要求郭某的母亲杨某退还彩礼,杨某不同意退还。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研判案情,查阅卷宗,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杨某表示彩礼是陶某父母交付的,应该由陶某的父母要求其退还,陶某无权要求退还。承办法官耐心倾听杨某意见后,多次电话联系杨某,以法为主,以情为辅,释法明理。经法官在电话中多次释法明理,杨某表示知道应该退还彩礼。
承办法官乘热打铁,当天下午进行调解。经调解,陶某、杨某达成协议,杨某当庭退还陶某全部彩礼43600元、六条烟和四箱酒。
解决此类案件,不仅要深入调查此类案件的具体案情,还要从当事人角度出发,用当事人最容易听懂的语言,讲出法律最根本的表达,最终寻求处理纠纷“最佳方案”,从而解决矛盾,化解纠纷。